第27章 被告:谁让他撤诉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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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

检察院的答覆到了。

方永看完通知,没说话。

林疏月拿过去看,上面写着「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她把纸拍在桌上:「他们连调查都没调查!什么叫证据不足?」

方永把通知收进抽屉:「咱们提交的证据的确不能够证明李磊的罪行。」

三天里,方永尝试过所有律师能使用的正规渠道收集证据。

可惜都没什么用。

监控没拍到李磊的暴力行为;

证人不敢出面举证;

林知远身上的伤痕隐蔽且陈旧,鉴证困难;

就连李磊威胁林知远的聊天记录,也能被简单的推搪为『同学玩闹』。

「那咱们该怎么办?」林疏月满脸愁容。

方永没回答,目光望向窗外。

律师的路走不通。

既然如此。

他就重新开辟一条道路。

下午,林母接了个电话。

对面是个男人的声音,不紧不慢:「林知远妈妈,孩子之间的事,没必要闹这么大,你儿子成绩好,以后还要读书上学吧?」

林母攥着手机,没说话。

「这样吧,五万块,咱们私了。你撤了那个律师,这事就过去了。」男人的语气很平和,像在谈一桩生意,「要是不答应,你儿子在青荷的日子,怕是不好过。」

林母挂了电话,手在抖。

她坐在床上,看着出租屋墙上贴着的林知远的奖状,「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英语竞赛一等奖」。

她看了很久。

然后她给方永打电话。

「方律师,我们……不告了。」

电话那头传来方永平稳的呼吸声。

「他爸走得早,我一个人带他,我不想他以后没学上,不想他被人记恨,我……我惹不起他们。」

林母语气低沉,

「对不起,方律师,你帮了我们这么多……」

方永沉默了很久:「你想好了?」

「对不起。」

方永没再劝。

他知道,有些路,不是当事人不想走,是被人堵死了。

方永长吐一口浊气。

望向林疏月:「帮我准备一个隐蔽的摄像工具。」

虽然不清楚他要拿来干嘛,但林疏月还是点了点头:

「好。」

————

林知远放学回来,看见他妈坐在床上,手里攥着一沓钱。

五万块,崭新的,银行扎带还没拆。

「妈,哪来的钱?」

「李家派人送来的。」林母的声音很轻,「咱们不告了,妈带你走,换个城市,离这些人远远的。」

林知远站在原地,看着她。

她低着头,手指摸着那沓钱,像摸着一件很重的东西。

他忽然想起方永说的话——「受害者不该替施暴者承担过错的代价。」

可他也看见他妈手上的茧子,看见她洗得发白的棉袄,看见她低着头丶不敢看他的样子。

「好。」他说。

林母抬起头,眼眶红了。

她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嘴,没说出来。

她只是把钱放在桌上,站起来,去厨房做饭。

林知远站在门口,听见她在切菜,刀落在砧板上,一下一下,很响。

他回到房间,关上门,坐在床上。

他想起那天坐在天台上,风很大,腿在抖。

方永从对面楼顶跳过来,落在他面前。

他想起方永说的话——「怕就对了。不怕的人,不需要律师。」

他低下头,看见自己的手,手指绞在一起,指节发白。

他不知道他在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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