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03】曹志全:我的前半生(3)(1 / 2)
一年后,也就是1979年,国家在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后,正式颁布了《个体户工商户管理条例》。
此后的两三年,国家逐步放开个体经营项目。
直到这时,我父亲的脸上终于有了变化。因为解放前,我父亲是个走南闯北的小商贩,解放后才来金坛村落户,并且娶了当时因为好赌被夫家赶出家门的我的母亲。
现在,看到国家陆续出台各种政策支持个体户经商,我父亲虽然已经年过六旬,但也开始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
1982年,在我父亲的倡议下,我们一家四口做了一个重要决定,就是由我父亲带领我和我的母亲在金坛村附近做小生意,而我那老实巴交的哥哥则带着我的嫂子李凤娥继续在家务农。
刚开始,我们做的是笋乾和蘑菇的生意,后来随着政策的放开,我们又加入了糖果和茶叶的销售。
不到半年时间,我们便从三人合夥经营一个摊位扩展到了每人照看一个摊位。
有了自己独立的摊位后,我的母亲刘秋月便开始为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我张罗结婚娶媳妇的事。
经过两三个月的筛选,我的母亲最后相中了邻村一个叫陈春梅的比我大两岁的女孩。
为什么我的母亲会相中比我还大两岁的老姑娘陈春梅?据我的母亲说,因为陈春梅虽然书读得不多,但是人长得不差,而且懂事孝顺,勤劳能干,从16岁开始就会动手钩织各种东西补贴家用了。
我想,我的母亲很少夸人,既然她把那个叫陈春梅的女孩说得那么好,那么和她结婚一定错不了。
于是,我同意了母亲给我安排的亲事,在第二年开春便和陈春梅结婚了。
婚后第二年,也就是1984年,我的妻子陈春梅为我生了一个女儿,我们后来给她取名叫曹飞云。
在我们的大女儿飞云出生前几个月,我的嫂子李凤娥诞下一名男婴,起名为曹金明。
两个儿媳妇在同一年先后生下了一男一女,按理说,我的母亲应该高兴才对。可是,她却一直板着个脸,逢人就说,如果我的妻子生的也是一个男孩就好了。
我的妻子知道后很生气,有时候忍不了会怼我母亲几句,说女儿比儿子孝顺,生女也挺好。
我的母亲听后很不高兴,觉得我的妻子生不了儿子也就罢了,居然还敢跟她顶嘴。
自此,我母亲和我妻子的关系开始出现了裂缝。
由于我的母亲和我的妻子不和,加上我和我哥都结婚,并且都生下了孩子,因此,我们分家了。
分家后,我的父亲跟着我们一家住在前院,而我的母亲则跟着我哥一家住在后院,虽然前后院之间只隔着一道三四米宽的天井,但是两家人——主要是我母亲和我妻子眼不见为净,矛盾少了许多。
因为第一胎生的是女孩,所以我和我的妻子理所当然的希望第二胎能够生个男孩。
在我妻子怀二胎时,我嫂子又生了一个女孩,我母亲给她取名叫曹飞琪。
看到我哥一家儿女双全,我和我妻子的压力都很大,因为我们都怕第二胎生的不是儿子。按照当时计划生育政策,如果连续生了两个女儿,还想再生就属于超生了,超生是要罚款的,而且罚的款还不少。所以,如果二胎我妻子生的依旧是个女孩该怎么办?我不知道,我妻子也不知道。
比我和我妻子更着急的是我的母亲。
在得知我妻子怀了二胎后,我的母亲就开始搜集各种民间土方来测试我妻子这一胎到底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几次测试之后,我母亲信誓旦旦地对我们说,我妻子这次生的肯定是男孩!因为传说怀男孩孕吐不严重,喜欢吃酸的,并且男孩调皮,在肚子里就喜欢拳打脚踢,而且肚子形状会越来越偏,而我妻子刚好符合了以上所有生男孩的特徵。
为此,在我妻子正是分娩前,我母亲便提前给她未来的「孙子」取好了名字,叫曹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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