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压轴彩铃亿级市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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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铃一战,决定自己是否可以第一次跨越阶层。

从无名小卒,成为资本新贵。

「沈冰,打赢彩铃这一仗,会成为你履历里的一道重笔,无比辉煌。你必须全力以赴。」

陆跃自信满满开口。

沈冰听完,没有任何废话:「明白。我立刻研究现行《着作权法》及相关条例,重点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丶录音制作者权在无线增值领域的适用界定。」

「同时,我需要你提供现有公开渠道能查到的丶刀朗与唱片公司签约的大致时间点和可能涉及的权利范围描述。另外,国内主要服务提供商关于音乐版权的采购分成模式,我也需要尽快了解。」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陆跃立刻将已知信息汇总给她。

沈冰回到自己工位,虽然无法理解这项彩铃业务潜力在哪里?

但是她选择了陆跃,就是百分百信任。

她开始飞速查阅资料丶拨打电话谘询她在律所和前公司积累的人脉。

两天后,沈冰拿着两份草案来到陆跃办公室。

一份是《录音制品无线增值业务授权许可协议》,另一份是她的分析报告。

「情况比想像的复杂,但有机会。」

沈冰语速很快:「根据现有信息推断,刀朗与唱片公司的合约应重点约定了实体和传统音像制品的复制发行。对于2002年才刚刚兴起的无线增值业务,很可能属于『未明确授予』的权利范畴。根据《着作权法》,着作权人有权单独行使未授予他人的权利。」

「所以,我们的切入点是:主张无线增值授权并未在原有唱片约中转让,刀朗方(或其录音版权实际控制方)仍有权单独授权。」

沈冰指着协议草案。

「这是我们提出的合作方案:一次性支付6万元人民币,买断该歌曲在国内境内所有电信运营商网络上的丶为期五年的无线增值业务独家授权。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彩铃丶振铃丶IVR语音点播等。同时,授权方享有该业务产生净收入(信息费扣除运营商通道费后)的10%作为分成,年保底分成额为一万元,上限十万元。」

她补充道:「6万买断五年的独家,价格在当前市场很有竞争力,能打动对现金有需求的对方。10%分成加保底,既给了对方分享未来增长的可能,也锁定了我们的成本上限。关键是『独家』和『全渠道』,这能保证我们运营的价值。」

陆跃仔细看完,拍板:「就按这个谈,你主导谈判,法务和商务条款你把握,我配合敲定价格和分成比例。必要时,我们可以适当提高保底金额。」

再次与刀朗方面的沟通由沈冰主导。

电话会议里,沈冰用冷静丶精准的法律语言和商业逻辑,清晰地解释了协议的每一条款,特别是关于权利界定丶收益构成和支付保障。

她强大的专业气场和严谨的态度,很大程度上打消了对方的疑虑。

刀朗方面最关心的显然是收益和权利风险。

沈冰明确表示,六万授权费可预付,分成按月结算并提供详细数据报表,同时协议中包含权利保证条款,承诺此授权不会与原唱片合约冲突,若有纠纷由授权方(即刀朗方)负责解决并赔偿星辰文化损失。

最终,在经过两轮讨价还价后,协议达成:授权费定为六万五千元,五年独家全渠道无线增值授权。

刀朗方获得净收入12%的分成,年保底分成五万元,不设上限。

挂断电话,陆跃和沈冰对视一眼。

「干得漂亮。」

陆跃露出了无法抑制的兴奋笑容,这不仅是一笔生意,更是星辰文化在新兴渠道的一次重要卡位。

很快陆跃这边彩铃业务成立,开始购买网络歌曲版权,因为网络歌曲价格低于明星单曲,且易于彩铃传播。

《2002年的第一场雪》《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

沈冰,王陆丹,林建立等人纷纷不解,为什么陆跃拿出来公司那么多资金购买这些low爆的歌曲。

《老鼠爱大米》杨成纲于2001年完成了词曲创作,本于2004年发行。

因为陆跃产生的完整版权购买,杨成纲提前完成了录制和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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