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类人生物(1 / 2)
第二天早晨,洪桥分局官网发布了一则公告。
昨晚,本局辖区内南运河夜市附近河面发现一具女尸,经查,死者为二十三岁的海马歌舞厅驻唱歌手杨熙娜,系饮酒后失足坠入河中溺水身亡,因警方联系不到死者家属,故发布此公告,请家属见告后立即与我局联系,以便进行认领尸体工作——公安洪桥分局 2013年6月29日
杨熙娜是喝醉了掉河里的?有这事儿?
真没有,这是警方在故布疑阵。
那她家里人联系不上这事儿也是警方胡编的,根本没有?
很遗憾,这个,可以有。
杨熙娜的户籍档案归属于水桥派出所,案发后,派出所立即根据刑侦支队的要求联系杨熙娜的父母,但两个人留下的手机号都早已是停机状态,警员上门去找,居住地也是大门紧闭,人去屋空,而且看样子很久没有回来过了。
这一切似乎很奇怪,不合常理,但如果结合这两人的身份,那就再合理不过——赌徒,欠了一屁股债的赌徒。
从杨熙娜尚在孩提时代起,她的父母就是一对烂命赌鬼。
最开始是一起打麻将,把她家从三居室打成两居室,从两居室打成一居室,最后搬出市中心的老宅,搬到了市内六区房价最便宜的洪桥,她的父亲杨明堂又发现了新大陆:难怪输了这么多年,原来麻将牌不适合我,赌球才是财富密码!
可惜,方式变了,结局没变。
记住一句话:赌狗,一无所有。
不信你尽管去试试。
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当你看到一个人面对四比零的比分,一口咬定这是因为盘口开了让三,你最好收起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默默走开。
因为这人已经没救了。
杨明堂夫妻,就是这种人。
杨熙娜只活了二十三岁就死于非命,无疑是不幸的,但能够彻底摆脱这么一对父母,可能是不幸中的万幸。
人世间,光怪陆离,充满了这种毫无逻辑可言的黑色幽默。
生活本身,比任何荒诞不经的小说,还要荒诞得多。
最荒诞的事情,发生在杨熙娜陈尸洪桥分局法医室冰柜的第三天,洪桥分局发布第二份公告后。
公告上说:请杨熙娜的亲属尽快前来洪桥分局认尸,并领取杨熙娜随身的财物。
公告是上午发的,杨明堂是中午到的。
这天,金秋正好在接待大厅帮忙维修出故障的电脑系统,到了吃饭时间,他让前台的小女警先去食堂,自己一边查找故障一边替她盯岗,小女警欢欢喜喜的走了,金秋继续埋头工作,偶一抬头,见大门一开,有个头发乱糟糟的中年人径直冲了进来。
金秋直起身子:「您要办嘛业务?」
「认尸。」
「认尸?」
金秋看着他:「你是死者嘛人?」
「死的是我闺女,我是她亲爸爸!」
金秋悄悄吸了口气:「认尸公告发了四天了,你为嘛今天才来?」
中年人却似乎没听到金秋的质问一样,扑到接待台前急切询问:「你们在我闺女身上找着多少钱?」
金秋冷冷的盯着他:「死的是你你亲闺女吗?」
「废话,不是我亲闺女还是你亲闺女?」
杨明堂三角眼一翻,头一扬,显是对金秋的质疑很是不满。
「我看你怎么一点儿也不难过呢?进门你除了提钱,连看看你闺女都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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