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伴而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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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想起自己还没自我介绍有些赧然,“我叫苏尚,刚刚那位叫灵歌,这一路就拜托庞大哥了。”

“也请小哥多多关照!”庞勋也没问他们为何赶往北地,大家就这么轻易的结伴而行了。

有人赶车,灵歌就百无聊赖的闭眼假寐,而宗正殇则继续在车里看书。偶尔到车辕处听庞勋讲诉他的游侠经历,听着他描述大漠戈壁的雄伟壮阔,快意江湖的柔情豪迈,宗正殇也顿时升起万丈豪情,都想要跟他去行侠仗义笑傲江湖了。可一想到自己身上的责任又有些颓丧,若是重活一世依旧无法达成父王母妃遗愿,他死后又有何颜面去见他们?暗暗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再不敢心猿意马。

中午吃的是早上集市买来的干粮,晚上没碰到集镇,只能露宿在野外树林里。本想去打猎的庞勋看到宗正殇先是拿着瓷瓶围着马车四周撒上粉末,半空中刚刚还在嗡嗡作响的蚊虫,草丛间的虫蚁没一会儿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接着又见他从马车里拎下来一个奇怪的蓝色盒子,里面竟用冰块冰冻着一只收拾好的整鸡。惊诧的看着他陆续拿出砂锅和十多瓶调料,就那么在他堆得简陋的柴堆上炖起了鸡汤,还时不时往里面加些香菇青菜,动作娴熟的仿佛做过千百次。

这边鸡汤炖上,宗正殇拿出一张毯子铺在草地上,摆上折叠小桌,又拿出几盒凉菜,碗筷一一摆好。等鸡汤煮好,盛出来放在深口汤盆里,砂锅里留了些许鸡汤,将冷硬的米饭倒进去加热。

“灵歌,饭做好了,出来吃饭了!”

庞勋站在一旁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小小的少年就这么快速而熟练的做好了晚餐,又去叫车里的那位一整天未露面也没发出丝毫声响,他几乎都要遗忘掉的姑娘出来吃饭。

林中光线昏暗,身着湖蓝色罗裙的姑娘未带帏帽,扶着少年的手下了马车,眼神在他身上扫过,仅一眼就让他屏住了呼吸。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不说勾栏院里的美人,就是江湖侠女,甚至官宦小姐他也见过不少,却第一次见到如此清丽出尘的姑娘。

五官不算绝美,没有那第一美女红裳的娇媚动人,也没有盟主之女上官音的英姿爽利,更没有苏大学士家五小姐苏妙儿的温婉端庄,却让人见之忘俗。仿若空谷幽兰,不染尘埃,让人不敢直视唯恐亵渎了她。

被灵歌改造多年的宗正殇思想早已脱离顽固不化,而且西桑国民风虽不算开放,但对女子约束并不太多。街上普通人家女人、侠女随处可见,唯有官宦女子偶有轻纱遮面的。是以这会儿三人同桌就餐,宗正殇也未觉的有违礼俗,坦坦荡荡的坐下招呼傻站在一旁的庞勋。

“庞大哥,快些坐下吃饭吧。”说着先给灵歌盛了半碗鸡汤递给她。

庞勋看到两人都疑惑的看着他,顿时红了脸,感觉自己这么多年白活了,快速找回神智坐下用饭。

吃了一口鸡肉,肉质鲜嫩,还隐隐有着香菇的鲜香,忍不住夸赞,“苏兄弟,手艺真好!”

得到夸奖的宗正殇笑眯眯的接受了,忍不住望向灵歌,满脸期待。

“不错!”灵歌是不会吝啬这句夸奖的,否则这么些年,怎么指使得动小不点做饭。这一手好厨艺可都是她大棒加蜜糖培养出来的。

吃了晚饭,庞勋主动提出去不远处的湖边清洗碗筷,宗正殇也不争抢,随他去了。爬上马车,站在车辕处取下绑在马车顶的简易帐篷,随手一甩,立即撑好了。

这边庞勋回来再次被宗正殇指给他的帐篷惊住了,看着里面铺好的被褥,忍不住往马车望去,这两位实在太神秘又神奇了。不说之前的冰块怎么保存一整天而不化的,如今这种帐篷他就从未见过,不是游牧族的牛皮帐篷,也不是普通的布幔,竟然还可以拉上封口,不用担心半夜虫蛇攀爬进来。

就在庞勋一路刷新认知的向北地走去时,十多天的时间双方也慢慢熟识了,除了那位叫灵歌的姑娘依旧每日如隐形人一般外,他与宗正殇已经打成一团,称兄道弟了。

走过汴州后就进入了大黑山地界,这里常年匪盗出没。就连常年走南闯北的庞勋都忍不住小心对待,对二人道,“前面就要进入大黑山了,若是遇到匪盗能花钱消灾最好。若是不行,我拖住他们,你们就自行驾车逃走,咱们在前面的徐州城福来客栈汇合。”

“怎么能让庞大哥只身涉险,太不讲道义了,你我兄弟自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宗正殇与他混了多日也开始满口狭义大道了。

庞勋心下苦笑,心说,小祖宗你也不看看那位姑娘的容貌,那些土匪能放过他们吗?唯有他拖住那些人,他俩才有一线生机,否者他们就要全折在这儿了。劝道,“这不是逞强的时候,你万事要以灵姑娘为重,只要你们能安全逃脱,我自有办法脱身。”

宗正殇不再争辩,却暗暗打定了注意,一定不会留他一人对付土匪,再说灵歌在他才更有底气。想着还隐隐期待起土匪的出现,想来也是时候检验他这么多年所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