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2 / 2)
所有的猫咪们都想跳上树荡秋千,可是海棠树很高冷,设下了结界,会把讨厌鬼们都弹出去。
所以,它就变成了猫先生,一个人(猫)的树了。
海棠树很能干,很好用。会用树枝捞鱼,也会采摘其他树的果子。
当然,它不是采,它是仗着灵力高抢来的。那些普普通通的笨笨的树,一见这小粉树枝伸出来,立马抖抖身子,迅速的结出一大把果子,再乖乖的给人家贡上去。
总之,有了海棠树以后,猫先生的日子过的很舒心,渐渐的,个子长大了,皮毛也光滑柔顺起来了。变成了整个猫山最漂亮的猫。
水幕放到了这里,裴泽捂着脸低下头,他已经想起来了这段黑历史。
叶笙看完了以后,也在偷笑,他慈爱的看着水幕里的小奶猫,好想亲亲抱抱它。那个甜美的,嚣张的小家伙。
“欢颜,我记起来了,你叫欢颜,是一棵海棠树。说起来,我为什么没有名字呢?你没给我起吗?”
欢颜又笑了,很温文尔雅的样子,“我给你起过了,是你自己记性不好,没过两天就忘了。”
直到现在,叶笙还是认为眼前这个家伙,是自家猫爷的朋友,陪他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快说快说,什么名字?”
“猫点点。”
裴泽黑线,他觉得当时的自己肯定不是忘记了,而且压根就不想记住这个名字。
“还有吗,之后的故事呢?”
欢颜的手指凌空一点,水幕就翻篇了。
那时候,修真界兴起了结对儿的风气,大家都选择自己情投意合的修士,结为道侣。
其中,灵兽和灵植结契的最多。因为体内的灵力正好互补,一动一静,一阴一阳。
在一个黄昏时节,幻化成人的欢颜,把毛团子抱在怀里,温柔的亲着它的毛耳朵,“小家伙,要不要和我结成道侣?”
毛团子摇摇头,它不答应。因为它心里最理想的伴侣,是村口的那棵歪歪的大梨树。
那个梨树修为很低,也不能说话,但是它特意喜欢毛团子。每次一见它过来,立马把叶子抖得哗哗响。
而且,梨树会长果子,开花了以后很香,带着甜丝丝的味道。所以毛团子喜欢它。
毛团子最嫌弃欢颜的一点,就是它没有香味。花期最盛的时候,凑近了闻,才能嗅到一丝冷香。
所以世人总遗憾,海棠无香。自古就是如此。
欢颜读懂了它的想法,“抱歉,小家伙,我确实没有香味。你以后跟着我吧,我是海棠花神,委屈不了你。”
毛团子耳朵抖了抖,原来他不是妖啊,怪不得清清冷冷的,没有一丝妖气。
见它还是犹豫,欢颜小声的威胁它,“你如果不答应的话,我就不管你了。从今以后,你就饿着,被其他猫欺负,被仇家寻仇……”
毛团子的耳朵耷拉下来了,这时,欢颜还在吃醋,忍不住继续加猛料欺负它。
“在你需要人保护的时候,那棵大梨树什么事都做不了,只会着急的抖叶子。急过头了的话,叶子没准就全掉光了……”
毛团子整只猫都不好了,赶忙用爪子摁住他的嘴唇,快闭嘴吧你。
欢颜顺势咬了咬它粉粉的肉垫。“乖,跟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