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梦回1998(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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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去唱?”年轻人似乎是又惊又喜,“你以前不是老说我一无是处,只会丢人现眼么!”

“要不是阿春那家伙被什么唱片公司收走了,哪轮得到你!”老伯凶巴巴地说道,“像你这个没出息的家伙,让你唱就唱,回头还是老老实实地去念大学!”

“哎呀,阿爸!”年轻人挠挠头说道:“我根本就不适合念书嘛!”

“还敢说!还敢说!”老伯操起扫把就是一顿揍,“我打死你个兔崽子!”

这个不会读书只爱音乐的年轻人,就是18岁的高仁。当他八岁的时候,母亲在外赌钱欠了一屁股债,抛下了他们父子俩,而高仁就被躲避高利贷的父亲从台湾带到了香港。这一晃,就是10年,当年那个充满稚气的小学生,已经是个身材健硕的男人了。

“高叔,今晚谁表演啊!”一个熟客坐在观众席上喊道。老伯定睛一看,原来乱七八糟的座位上竟然已经坐满了人。

“有没有表演啊!”又有人喊道。

“有有有,今晚有,大家一边看表演一边来吃我家卖的高叔肠粉哈!”老伯带着浓重的台腔说道。和高仁不同,来香港的这十年里,高仁已经改掉了台湾腔,说着一口地地道道的香港话。毕竟他初到香港时还只是个八岁的孩童。

观众席下一片哗然。

过了不久,高仁提着吉他走上了舞台。

舞台其实只有一块边长一米的正方形大,是上一任摊主留下的石台。

高仁往上面一站,倒是有一副歌手的样子。

眼睛看不清的老人家还以为是阿春在表演。阿春是之前一直在摊子旁卖艺唱歌的歌手,也是高仁的师父。阿春和高叔不是雇佣关系,而是租赁关系。阿春向高叔租借了摊位旁边的石台,而回报则是替高叔的肠粉拉拢客人。高叔每晚也会为阿春留一份肠粉。这种互为互利的共生关系一直持续到了昨天,某个唱片公司的负责人在台下欣赏了阿春表演的一首原创歌曲,第二天就带着他去唱片公司签约了。

“大家晚上好,我是啊仁,阿春的徒弟!”高仁站在台上和观众热情地打了招呼,观众席里大多是这里的常客,还有一些听说这里出了个歌手专门过来张张见闻的陌生脸。

“今天晚上先跟大家分享一首《千千阙歌》,希望大家喜欢!”高仁的架势仿佛是八十年代的粤语歌坛的歌手,而唱的这首经典粤曲也很有感觉。

高仁忘我地演唱着,却不知道,台下,有一个陌生脸,将会给他的命运带来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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