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1v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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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前行,杨戈听到的心跳声就越多、越杂乱,粗略的数了数,少也有七八个。

他心中暗惊,心想难道前方就是德库拉古堡?

他放慢了脚步,想以更隐蔽的方式潜过去,先观察观察再。

“吼……”

忽然,一声威猛无匹的咆哮传来,来福傻乎乎的扛着那俩背包从灌木丛中跃起。

“嗷……”

下一秒,杂乱的狼嚎声响起,杨戈知道,那是浪人变身的咆哮。

“这个蠢货!”

杨戈恼怒的咒骂了一声,不再掩饰自己的脚步,双手拔出两把勃朗宁,拼命的向着前方的冲去。

“嘭……”

“呜……”

闷沉的打击声和兽吼打破了森林的寂静,来福已经和那些狼人打起来了。

杨戈拼命的加速,强行穿过一片茂密的灌木丛后,他看到前方三四米外燃烧着一堆篝火,篝火上还驾着一头水牛大的野猪,篝火的周围影影绰绰的,全是和来福差不多的高大灰毛狼人。

杨戈心里一紧,他猎杀的半狼人少也有好十几头了,从没见过体型这么高大强壮的灰毛狼人,如不出意外,这些狼人全是勋爵级的狼人。

“妈的,该死的蠢货!”

杨戈愤怒的吐出一口唾沫,死死的抓着两把勃朗宁,躬身奋力一纵,一跃两米高。

“啪啪啪……”

身躯凌空的刹那间,吸血鬼血脉能力发动,杨戈双手疯狂开枪,枪枪瞄准那些灰毛狼人的脖子,一口气将两把勃朗宁的14颗子弹全部倾泄了下去,霎时间,血花四溅,几乎每一头狼人的脖子上都至少挨了一枪。

但没有一头狼人倒下,所有的狼人都做了同样一个动作,回头望杨戈!

杨戈自己也知道,以勃朗宁手枪的威力,射不穿这些狼人的骨头,所以他射的是这些狼人的脖子,而不是他们的头颅。

“吼”,见了血的狼人集体狂暴,所有狼人都舍弃了被它们包围的来福,转身疯狂的咆哮着扑向杨戈。

人还没落地,杨戈就弃了两支勃朗宁手枪,一把从腰间拉过aa-12自动霰弹枪,对准前方,扣动扳机。

aa-12自动霰弹枪的精准度不高,超过一百米想射中就全凭运气,但要是近距离交火,这支枪的威力就大得恐怖,两枪就可以把人打成两截,堪称缩版机关炮!

“嘭。”

火光爆闪,无数银珠在刹那间撕碎了被杨戈当成出头鸟的灰毛狼人胸膛,滚烫的鲜血糊了杨戈一脸,他清楚的看到,那头狼人当场到飞了出去,挣扎了两下就不动了。

“妈的,打得死就好!”

他奋力按着枪身阻止枪头跳动,脚下艰难的踏着灌木从后退,同时调转枪头将一头想从左边包抄他的灰毛狼人的脑袋轰成烂西瓜。

开了枪后他连检查一眼的时间都没有,又调回枪头,朝着前方疯狂开火。

“嘭、嘭、嘭……”

随着野兽低吼般的闷沉的枪声响起,一头头狂暴的灰毛狼人前赴后继的扑上来,被杨戈一枪枪轰成血葫芦。

这就是他为什么明知勃朗宁手枪打不死这些勋爵级浪人,仍要先用勃朗宁开枪射穿他们的脖子。

狼人是生的丛林杀手,如果放这些狼人散开,从四面八方攻击他和来福,他们绝对是挡也挡不住、逃也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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